一、督查与考评内容
已招生本科专业年度建设计划、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计划、. 二级学院(部)经费使用计划。
二、 督查与考评时间
3月25日-3月31日。
三、督查与考评组织
非现场考评:各二级学院(部)在各项目督查与考评时间前,将纸质版5份(盖部门章)、电子版1份交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姚素华老师处。评估中心将组织考评领导小组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阅与评价。
四、督查与考评标准
参照教务处及《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评指标及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五、督查与考评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数据一经核实,该年度该部门考评计0分。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