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与考评内容
各专业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组织、教研活动成效。
二、 督查与考评时间
4月10日-6月30日。
三、督查与考评组织
1. 非现场考评:评估中心组织考评领导小组专家对教研活动计划进行审阅与评价。
2. 现场考评:评估中心组织考评领导小组专家现场督查与考评。
四、 督查与考评标准
参照《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考评指标及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五、督查与考评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部)在4月10日前,将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条目式)电子版、纸质版(3份,盖章)及教研活动组织实施表(可酌情与教研活动计划合并,包括活动主题、开展时间、地点信息)电子版交评估中心姚素华老师处。
2. 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教研活动组织实施表开展教研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
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