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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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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04 19:42:11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信息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办法(2021年修订稿)》要求,决定于2021年12月中旬开展本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为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1年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虹 

成 员:刘汨凡 瞿佳木 刘天祥 徐星星 李宇翔 戴伯秋 姚素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二、考评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评价办法 

(一)数据审核与评价:由被评学院提供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评定相应得分,核实有关数据。

1.由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2.2.2教师教学获奖;2.2.3教师指导学生获奖;3.1.2教学工程项目;3.1.3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2.2课程建设项目;4.2.1教研课题立项;4.2.2教学成果奖;5.1.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5.1.2调停课;5.1.3 教学事故;5.2.1学生考试违规;5.3.2实验开出率;6.1.1学生学科竞赛参与;6.1.2学生学科竞赛获奖;6.2.1外语等级考试参考率;6.2.2外语等级考试通过率;6.2.3计算机等级考试参考率;6.2.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6.4.1学生考研录取。 

2.由人事处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2.1.2培养培训效果。 

3.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2.2.1校教学督导评教;5.1.4学生到课率。 

4.由教育学院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6.2.5普通话测试通过率。 

5.由创新创业学院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6.3.1创新创业项目。 

6.由评估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的主要观测点:6.3.2学生公开发表作品。 

(二)材料审核与评价:由学校组织专家依据《湖南信息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与标准》对学院提供的有关指标 进行评审。 

评价的主要观测点有:1.2.1教学会议与巡查;1.2.2院系领导听课;1.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1.1培养培训工作;3.2.3教材;4.1.1教研教改活动情况;5.5.1教师年度教学考核。

(三)专项评价:教务处等部门组织对相关指标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评价。 

1.教务处组织检查评价的主要观测点:2.2.4学业导师工作;3.1.1专业建设规划制定;3.1.4讲座论坛工作;3.2.1考核大纲;5.2.2考试试卷与管理;5.3.1毕业论文(设计)与管理。

2.教务处、档案馆组织检查评价的观测点:5.4.1教学档案管理。

(四)集中汇报:学校组织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汇报会,由被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思路、举措及主要成绩,申请“附加项目”加分的学院同时需要汇报所申请的“教学工作创新”项目情况,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使用PPT进行汇报。      

评价的主要观测点:1.1.1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7.1.1教学工作创新。 

四、时间安排

1.12月9日前,人事处报送被评学院教师名册,教务处根据学生学籍情况报送被评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 

2.12月24日前,被评学院报送“材料审核”各观测点相关材料。同时,相关部门报送“数据审核”各观测点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3.2021年12月29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各观测点的检查评价。

4.2021年12月31日前,学校组织对“材料审核”各观测点的材料进行集中检查评审,审定“数据审核”各观测点数据,并统计各学院的年度教学工作考评得分。 

5.2022年1月4日,举行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汇报会。   

6.2022年1月7日前,学校审定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评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理解评价指标体系内涵。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学习《湖南信息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办法(2021年修订稿)》,理解指标体系内涵。 

(二)扎实做好材料准备。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分类整理教学档案,及时报送有关材料(附表电子稿另发),严禁弄虚作假。 

材料报送地点: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求实楼1311)      

联系人:姚素华(电话:18373195640)


湖南信息学院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