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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

更新时间:2019-06-17 19:05:37


一、评估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1.定位与规划

1.1 专业定位与规划

1.2 培养方案*

2.师资队伍

2.1 整体结构*

2.2 师德师风*

2.3 主讲教师*

2.4 师资培养与教学水平

2.5 学科水平

3.教学条件

3.1 实验室建设*

3.2 实习基地建设*

3.3 教材建设

3.4 信息资源建设

4.教学运行与管理

4.1 教学研究

4.2 理论教学*

4.3 实践教学*

4.4 教学管理

4.5 质量监控*

5.培养质量

5.1 思想道德与身心素质*

5.2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5.3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

5.4 学生满意度

5.5 生源与就业

二、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备注

1.

1.1

专业定位与规 划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思路清晰,专业定位合理,符合学校整体办学定位,注重特色培育;

2.有专业建设规划,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建设经费有保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建设成果。

[1]各项指标的评估以被评专业开办以来(近四年或五年)的情况为依据,评估时要求提供开办以来相关的原始材料。

1.2

培养方案*

1.人才培养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目标明确,培养要求和课程体系与培养目标相吻合,符合国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相关要求;

2.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有成效,体现了“专业思政”与“课程思政”的要求;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开设了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了专门课程;教学大纲规范完备,执行严格;

3.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人文社科类专业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

4.有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2.1

整体结构*

1.师资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基本合理,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30%;

2.专任教师数量满足教学需要,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60%;

3.专业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学科背景、博士学位或者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主要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工作。

[2]师资指本专业在编或自有(民办高校)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编或自有(民办高校)教师以及外聘教师。


[4] 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指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5]教学奖励指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教学竞赛奖等教学工作方面的获奖。

2.2

师德师风*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四有”好老师为标杆,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业十项准则,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2.严格教师考核评价,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督促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教风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3.四年或五年内本专业教师未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师德师风事件。

2.3

主讲教师*

1.在编的专业主讲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90%;

2.专业基础课均由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讲;

3.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经历的教师任教。

2.4

师资培养与教学水平

1.有师资培养计划,有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措施,实施效果明显;

2.建立了引导教师投入教学的机制,执行良好;

3.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2.5

学科水平

1.专业教师承担了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注重产学研结合;

2.专业教师参加科研或教研的比例≥80%;

3.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或有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

4.有一定学生参与科研。

3.

3.1

实验室建设*

1.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基本合理,符合教学要求;

2.实验室设施以及设备台套数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3.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


3.2

实习基地建设*

1.建立了稳定的、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平台、基地;

2.实习实训经费有保证,指导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3.3

教材建设

1.注重教材建设,有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及评价制度,并严格执行;

2.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3.4

信息资源建设

1.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基本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2.注重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3.积极开发和利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教学优质资源。

4.

4.1

教学研究

1.设立专业教研室,有教研活动计划,围绕专业人才培养开展经常性的集体教研活动;

2.有从专业实际出发的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

3.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论文。

[6]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4.2

理论教学*

1.能按人才培养方案开出本专业全部课程;

2.教学过程组织规范,教学秩序良好;

3.体现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培养,开展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教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多样。

4.3

实践教学*

1.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教学组织规范有序;

2.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展了创新实践活动;

3.能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专业实习与实训,实习实训时间和内容有保证,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较好。

4.4

教学管理

1.建立了符合专业特点的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严格;

2.教学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3.专业教学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方便查阅。

4.5

质量监控*

1.严格实行了对教师的课程教学考核,将课程育人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

2.注重学风建设,对学生的课程考核与评价严格规范,考风考纪良好;

3.建立了多元参与的教学评价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注重反馈与改进,效果明显。

5.

5.1

思想道德与身心素质*

1.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2.学生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85%。

[7]毕业综合训练包括不同学科专业的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不同形式的对学生毕业环节的综合考核。

5.2

基本理论

与基本技能

1.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总体水平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2.部分学生有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和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5.3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

1.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结合实际,体现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2.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质量合格;

3.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适当,指导规范,质量合格。

5.4

学生满意度

1.随机抽样调查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80%。

5.5

生源与就业

1.生源较稳定,有适当的办学规模;

2.毕业生社会需求情况较好。

三、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一)本方案二级指标共21项,其中带*的为重要指标11项,一般指标10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两等,符合评估等级标准的为A等,低于A等的为B等。

(二)评估结论分为三种: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合格标准:A≥17并且重要指标A≥9。

限期整改标准:A≥13并且重要指标A≥7,未达到合格标准。

不合格标准:A<13或者重要指标A<7。

四、评估结论的运用

1.评估结论为“合格”的本科专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评估结论为“限期整改”的本科专业,允许给当年达到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暂停招生一年,一年后进行复评。

3.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本科专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毕业生可由学校授权本校已取得同一学科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科专业授予学位,或委托有该学科专业授权资格的其他高校授予学位;撤销该专业,并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