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息学院- 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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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处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23-12-06 13:31:07

一、制度制定。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二、标准建设。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相关标准、指标体系及评价实施方案。

三、质量监控。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条件等方面的质量监控工作,建设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四、督导联络。协助各学科督导组组织开展全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助督导和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各类日常教学检查与专项教学督查,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整改。

五、“四方评教”。组织开展督导评教、学院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工作,负责对教师进行教学考核。

六、学院考评。负责组织开展二级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考评;指导二级学院教学质量建设工作。

七、专业评估。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新办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对标审核评估标准,积极准备审核评估工作。

八、数据填报。负责组织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统计分析、发布、上报等工作。

九、质量报告。负责起草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并上报和发布。

十、三方评价。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十一、信息化建设。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信息平台,建立教学质量评价的信息数据库,加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十二、宣传培训。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审核评估等方面的政策宣传、评估理论和评估知识的培训;负责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以及对外宣传、交流等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